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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失业保险是哪一年开始收取的

上海失业保险是哪一年开始收取的

上海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上海市居民在失业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帮助而设立的。下面是关于上海失业保险的一些常见问题解答:

1 失业保险是哪一年开始收取的?

上海失业保险是于1951年开始收取的。当时上海市政府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决定设立失业保险制度,并开始向符合条件的人员收取保险费

2 失业保险的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上海失业保险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失业人员的工资基数来确定的。国家规定失业保险费率为08%,其中单位缴费率为06%,个人缴费率为02%。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3 失业保险提供哪些待遇?

上海失业保险提供的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和失业服务。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根据其缴费记录和失业时长,领取的一定比例的工资待遇。失业服务是指为失业人员提供的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再就业援助等服务。

4 失业保险的申领条件是什么?

申领上海失业保险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是上海市户籍居民或在上海市工作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的人员;2)失业登记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失业待遇缴费期限和失业待遇领取条件;3)主动参加失业服务和符合要求的再就业努力。

5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周期是多久?

上海失业保险金一般在失业登记后的30个工作日内发放。失业人员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提交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申请。